深圳:离婚分割房产给无资格一方另一方3年内不得在深购房-地方网

深圳楼市政策再打补丁 。
近日,一则深圳市南山区有关部门发布的通知在网上流传 。该通知显示,夫妻离婚并将房产分割登记给无购房资格一方名下的,另一方自离婚之日起,3年内不得在深圳市购买商品房 。3年内再婚或复婚的,也适用这一规定 。

深圳:离婚分割房产给无资格一方另一方3年内不得在深购房-地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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