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负责人承担法律责任 营业执照负责人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二 )


4、仅有法定代表人的签名,公司没有盖章,合同有效吗?
公司法定代表人在公司的经营范围内,在职权范围内签署的合同即使没有加盖公章也是有效的 。
5、没有法定代表人的签名,仅有公司盖章,合同有效吗?
有效 。合同法第32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
可见,法定代表人签字与公司盖章不需要同时具备,有其一即可 。
【法定代表人的法律责任】
1、民事责任
(1)因经营过错向法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六十二条规定:“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法人承担民事责任 。法人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
(2)因侵害法人权益产生的侵权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法人拥有独立的财产、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参加民事法律关系、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所以,当法定代表人侵害法人权益时,会因侵权行为产生侵权赔偿责任 。”
【分公司负责人承担法律责任 营业执照负责人需要承担什么责任】2、被采取强制措施
公司进入破产程序、被申请强制执行或是欠缴税款时,在特定情况下,司法、行政机关有权对法定代表人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包括罚款、限制出境、限制消费等 。
3、遭受行政处罚、承担刑事责任
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担责任外,对法定代表人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
(二)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三)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
(四)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
(五)变更、终止时不及时申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
(六)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
此外,我国《刑法》规定的单位犯罪,除对单位判处罚金外,还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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