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辖权异议裁定上诉的程序是什么
管辖权异议上诉交给一审法院的流程是:
1、管辖权异议上诉交给一审法院 。
2、向受理法院提起管辖权异议 , 如对决定不服 , 可向上级法院上诉 。
3、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
4、当事人对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可以在裁定送达后10日内提出上诉 , 当事人提出上诉的 , 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书面裁定 。
5、其中 , 对被告管辖权异议成立的裁定 , 原告可以提起上诉 。
【管辖权异议裁定上诉的程序是什么】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54条和164条的规定 , 当事人对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的 , 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上诉 。
推荐阅读
- 公安部拒执罪立案标准
- 上诉流程时间是多久
- 商标异议申请中
- 民事裁定书与民事判决书的区别
- 对交通事故认定书有异议如何处理
- 执行异议之诉是什么
- 对交警处罚有异议如何申请复议
- 如何提起执行管辖权异议
- 执行异议的条件是什么
- 案外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