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重组停牌前共同特征 重组停牌多久( 三 )


第十九条 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期间原则上股票不停牌 , 上市公司应当分阶段披露重整事项的进展 。确需申请停牌的 , 应当披露停牌具体事由、重整事项的进展和预计复牌时间等内容 , 停牌期限不得超过2个交易日 。确有必要的 , 可以延期至5个交易日 。
第二十条 上市公司风险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 可能严重影响市场秩序、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 , 中国证监会或者本所认为有必要的 , 上市公司可以申请停牌 。
第四章 停复牌的办理与监管
第二十一条 上市公司申请停复牌的 , 应当向本所提交下列文件:
(一)停复牌申请 , 申请应当经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的董事签字确认 , 并加盖公司公章;
(二)按第五条规定编制的停复牌公告;
(三)本所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 。
上市公司申请停牌的 , 应当在非交易时间办理 。
第二十二条 上市公司停牌后 , 本所发现公司的停牌事由不成立 , 或者其停牌申请不符合或不再符合本指引规定的 , 本所可以要求公司立即申请复牌 。公司未按要求申请的 , 本所可以予以强制复牌 , 并要求公司披露相关情况 , 作出解释说明 。
第二十三条 在办理停复牌过程中 , 本所认为必要的 , 可以要求公司及相关方补充提交有关文件 , 或者要求公司及相关方聘请财务顾问等证券服务机构 , 对公司停牌事由和停牌时间是否合理、重大事项的终止原因是否属实等事项发表意见 , 并及时披露 。
第二十四条 上市公司违反本指引等有关规定 , 滥用停牌或者不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 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 , 本所可以通过交易所公告等形式 , 向市场说明情况 , 并对公司实施强制复牌 。
第二十五条 对于股票累计停牌时间过长或者频繁停牌的公司 , 本所可以视情况公示公司的停牌情况 , 包括停牌时长、最近一年内停牌次数、停牌原因、公司停牌进展披露情况等 。
第二十六条 上市公司申请停牌不审慎 , 或者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相关方有滥用停牌、拖延复牌时间、违反承诺、不履行相应决策程序以及信息披露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等行为的 , 本所可以采取开展现场检查等措施 , 并视情况对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等责任人采取监管措施或者予以纪律处分 。
为上市公司提供服务的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等在公司停复牌办理中未勤勉尽责 , 出具意见不审慎的 , 本所视情况采取监管措施或者予以纪律处分 。
本所发现上市公司在停复牌过程中存在涉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的行为线索的 , 将及时提请中国证监会核查 。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本指引由本所负责解释 。
【股票重组停牌前共同特征 重组停牌多久】第二十八条 本指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所于2016年5月27日发布的《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业务指引》(上证发〔2016〕19号)同时废止 。本所现行有关规定与本指引不一致的 , 按本指引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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