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执罪自诉立案标准
拒执罪自诉立案标准为:1、申请执行人有证据证明负有执行义务的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 , 侵犯了申请执行人的人身、财产权利 , 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申请执行人有证据证明自己曾经提出控告 , 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对负有执行义务的人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对于自诉案件 , 被害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直接起诉 。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 , 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 。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申请执行人有证据证明同时具有下列情形 , 人民法院认为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三项规定的 , 以自诉案件立案审理:
(一)负有执行义务的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 , 侵犯了申请执行人的人身、财产权利 , 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拒执罪自诉立案标准】(二)申请执行人曾经提出控告 , 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对负有执行义务的人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
推荐阅读
- 诽谤罪起诉时效是怎么规定的
- 未成年犯罪算累犯吗
- 放高利贷是什么罪
- 土地使用权被人侵占构成什么罪
- 重婚罪并且有小孩了怎么判
- 犯盗窃罪会判多少年
- 伪造印章罪的量刑标准
- 遗弃老人罪立案标准
- 做假口供有什么罪
- 强奸罪能判几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