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买房共同还贷怎么分
【个人买房共同还贷怎么分】根据《最高法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解释(三)》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因此,如果房子是写在一方名下,则房子不属于共同财产,房子和增值部分归当事人,但需要对对方进行补偿 。如果是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该按照法律相关规定进行分割 。
推荐阅读
- 微博该咋地才可以屏蔽一个人
- 1.35米床能睡两人吗
- 1.2米的床可以睡两个人吗
- 每个人都需要个税汇算清缴吗
- 个人所得税汇缴地是什么意思
- 手机如何设置个人热点让他人连接
- 销售内勤工作总结 万能的销售个人工作总结
- 尼采的心理学名言
- 志愿者的意义
- 个人营业执照怎么注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