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人和华裔的区别是什么

中国人民移居国外的历史 , 源远流长 。在唐宋以前 , 移居国外的华人 , 没有固定的称谓 。唐宋以后 , 由于经济文化的发展交流、对外贸易的扩大、交通的发达 , 移居国外的人数急剧增多 , 他们多被居住国的人民称为“唐人” 。明清时期 , 也有的称为“华人” , “中华人”、“粤闽人”等 , 到清末以后 , 又有了“华民”、“华商”等称谓 。
“华人”一词的由来:中国人民移居国外的历史 , 源远流长 。在唐宋以前 , 移居国外的华人 , 没有固定的称谓 。晚清民国时期 , “华侨”这一术语 , 曾被使用来泛指在国外居住的具有中国血统的人 。
清政府《大清国籍条例》(1909)、北洋军阀政府《修正国籍法》(1914)和国民政府《国籍法》(1929)等三部旧中国国籍法 , 均有规定:对于“数世不归”的华侨 , 继续保留其中国国籍 , 即所谓“冀其后裔绵延” , 无论若干世系仍属中国国籍 。因此 , 凡是具有中国血统而居住国外的人 , 都被认为是华侨 。清代有“汉人”、“闽粤人”、“中华人”等称呼 , 到清末以后 , 又有了“华民”、“华工”、“华商”、“华人”等称谓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 , 中国政府为了妥善地解决历史遗留下来的华侨问题 , 以利于与各有关国家建立友好睦邻和互相信任的关系 , 于1955年万隆亚非会议期间 , 正式宣布不赞同华侨的双重国籍 , 并与有关国家签订了关于解决华侨双重国籍问题的条约 。
【华人和华裔的区别是什么】

华人和华裔的区别是什么



随着华侨双重国籍问题的解决 , 关于华侨的概念应该是只能适用于仍然保持中国国籍的中国侨民 , 已经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 , 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的人 , 已不是中国公民(国民) , 不能再称为华侨 。因为他们是具有中国血统的外国国民 , 所以通常是称他们为华人或者为外籍华人 。
1980年9月 , 我国政府又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 , 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第三条) , “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 , 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 , 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第九条) 。由于上述的变化 , 华侨人数急剧下降 , 据目前统计 , 华侨占海外华侨华人总数的7.7% , 华人占92.3% , 即九成以上的绝对多数是华人 , 而不是华侨 。
尽管现在新华侨的人数与日俱增 , 但与华人相比 , 数量仍然很小 。这种变化导致了海外华侨华人社会的重大变革 , 随着在中国出生、能够讲中国语(包括方言)、持中国籍的第一代移民的逐渐减少 , 在居住国出生、能够操居住国语言(同时还有汉语)、有居住国国籍的第二、三代以至其以后世代的人口日益增多 。前者被称作“华侨” , 后者与其相异 , 则被称为“华人” , 当地化程度更深者被称为“华裔” , 也有人称拥有居住国国籍者为“华人” , 在居住国出生者为“华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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